安庆:通报五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23-10-08    浏览次数: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一、安庆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蜡烛山派出所四级高级警长陈晓林酒后驾驶问题。2023年5月13日,陈晓林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饮酒驾驶。当月,市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2023年5月26日,陈晓林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二、桐城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章亮酒后驾驶问题。2022年9月18日,章亮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饮酒驾驶。当月,桐城市公安局依法给予章亮行政处罚。2023年1月,章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怀宁县政府办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玉庆酒后驾驶问题。2022年8月12日,王玉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饮酒驾驶。2022年10月,怀宁县公安局依法给予王玉庆行政处罚。2023年8月,王玉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岳西县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局长王水利酒后驾驶问题。2022年3月2日,王水利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饮酒驾驶。当月,岳西县公安局依法给予王水利行政处罚。2023年5月,王水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岳西县天堂镇回龙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储斌醉酒驾驶问题。2022年12月12日,储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23年7月,储斌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23年8月,储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安庆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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