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2023-2024学年第二学授课任务的通知
2023-12-05     (浏览次数:)

各二级院部

请仔细核对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22/23级高职生、联合培养本科生各专业授课任务单,教务处将于2023年12月11日正式下达下学期教学任务。

1.此次课程是由各二级学院提交至教务处的人才培养方案并录入教务系统,然后由系统导出课程,请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依据提交的各专业教学进程表,认真核对授课任务单所开设的课程(包括实训课程)、开课学院以及课程性质等,如因录入错误请及时调整。

2.经批准执行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不得擅自调整,如需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调整的,依据《安徽工商职员学院专业人才培养管理办法》(院字(2019)186号)文件执行。

3.附件中提供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教学任务,请各二级学院(部)查看各专业的课程开设情况及开课学院信息,明确各课程归属,如有异议请与教务处联系。


附件1: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安排表(仅供参考,以教务系统为准).xls

教务处

2023年12月4日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安排表(仅供参考,以教务系统为准).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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