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科研处《关于开展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情况进行检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2-2018年度省教育厅立项的高校科学研究项目: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
二、检查方式
1、围绕2012-2015年度省教育厅立项的高校科学研究项目是否按期结题、结题成果是否达到项目预期目标、结题管理是否规范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自筹项目经费是否落实等情况进行自查。
2、围绕2016-2018年度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项目评审推荐程序规范、经费落实、研究进展以及项目管理存在问题等情况进行自查。
3、省教育厅根据学院自查情况,选择高校进行抽查。
三、相关要求
1、本次检查将作为2019年省教育厅下达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立项指标的重要依据,希望各院部高度重视,积极将文件精神通知到每位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2、各未结题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9月14日前,将纸质材料(附件1、附件2及相关成果复印件)报送至我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02676104@qq.com。
联系人:曹老师、余老师,联系电话:0551-65659720。
附件:
1、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查表.doc
2、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自查表.doc
3、检查工作的通知.pdf
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