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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安徽省职业与成人教育学会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院部、处室: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育教学研究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学会〔20231 号)的通知要求,学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安徽省职业与成人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3年度安徽省职成教学会教育教学研究规划课题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2023 年的选题重点围绕新职业教育法以及近年来国家和安徽省关于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法规、政策开展研究,重点研究如何落实落地,如何在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的实践中贯彻落实、创新发展、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申请人可从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条件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社会服务、思政课与课程思政建设、学校信息化建设、学校治理、学生管理教育、后勤管理与服务、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为切入点开展研究,也可从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其他方面开展研究。

二、申报条件

课题主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有 4 年以上职业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经历,或有 4 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能筹措课题研究所需经费,所在单位能提供必要的支持,能切实履行课题研究、组织和指导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课题:

本人承担的同一课题已在学会或其他机构立项的;课题为学会或其他机构立项课题的子课题;主持学会立项课题尚未结题或已被取消立项资格未满三年的;已提交结题申请尚未结题的。

三、申报要求

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负责人;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要求自立项当月起的 2 年内完成,重点课题不超过 3 年;课题最终成果主件应为研究报告和公开发表的论文,主持人公开发表的论文不少于 1 篇,如有其他成果,可作为附件。最终成果仅为文集、教材、丛书、专利、规划方案的,不予立项;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课题申请中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申报人于612日前将课题申报书(一式2份)及申报材料汇总表(附件11份报送至科研处(综合楼1119室),同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稿(pdf版)上传至教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开放日期:2023510--61223:59,相关操作请从工作群中下载。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曹老师、余老师,联系电话:055165659720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安徽省职业与成人教育学会教育教学研究规划课题申报材料汇总表.xls

 附件2:安徽省职业与成人教育学会教育教学研究规划课题申报表.doc

科研处

202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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