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教育部学籍申报工作的提醒
 
发布时间: 2018-10-09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第41号令以及安徽省教育厅皖教秘学【201832号文件相关精神和学籍申报工作要求,为提高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申报的准确性、严肃性,严格入学报到注册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违法取得学籍,现将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教育部学籍申报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41号令,高校要对报到入学的新生进行资格审查,主要通过学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档案、招生部门提供的录取照片逐一比对检查。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对学生录取资格再次确认的重要环节,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我校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认真查验新生报到所需各项原始材料,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切实有效。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对于资格审查合格的学生,办理注册手续。对于涉嫌违纪、舞弊、冒名顶替的学生,学生处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调查,取证后,由学生处书面报告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置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的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新生资格复查的结果总结要形成纸质报告,附件1由新生各班级辅导员填写并签名,学院汇总后填写(附件2)并加盖学院公章后,学籍专干、书记确认签字于112日下班前交至学生处。

二、2018级新生学籍申报及注册工作

   2018级新生国家教育部学籍申报和注册工作在即,请各学院根据学生处提供的已报到新生数据库名单进行认真核对,学生签字确认后,根据所给的数据报送模板复制粘贴,不可以手工录入,所有信息与源数据库信息保持一致,如有特殊情况填入备注栏(例如新生高考后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按照附件3模板分班级打印新生信息,并请学生仔细核对签名,辅导员签署核对意见签名后先交至本学院,经各学院学籍专干汇总后形成一张总电子版及纸质版汇总表,签字确认盖章后于1012日下班前交至学生处李娜老师处。其他未尽事宜可与李娜老师联系0551-65658119

学生处

2018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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