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展示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工艺美术设计教学成果,提升职业院校设计教育质量,促进职业院校和设计院系学术交流、进一步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发现和表彰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计划,2015年将举办第八届“优秀毕业设计奖”、“优秀指导教师奖”评选活动。现将征集和评选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法和目的
1、今年首次对毕业设计作品分专业组别进行选送,使评审工作更专业、更精准和更公正。
2、对全国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工艺美术设计2015届优秀毕业设计作品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作品征集范围
凡全国高职高专艺术设计专业工艺美术类2015届应届毕业生的优秀毕业设计作品均可参加。
作品范围包括:陶瓷作品;木雕、石雕、玉雕、皮雕、竹刻、金属等各类工艺雕刻;刺绣、织绣、挂毯、绗缝、布艺等各种纤维材料艺术品;首饰设计作品;各种材料的壁画、工艺绘画作品;艺术灯饰;玩具类设计作品等。
三、参赛须知
1、推荐数额:
各院校负责组织推荐参赛作品。
综合院校(含示范和骨干院校)工艺美术类毕业设计作品,按工艺美术大专业门类如:珠宝首饰、陶瓷和玻璃、工艺雕刻、纤维编织、其他工艺品等五大门类(刺绣类申报在服饰分委会)。推荐不超过10件;专业院校(如上海、天津、湖南、苏州和无锡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特殊学校另行申报)允许以双倍的数量推荐参赛。
系列作品按1件报名(但参赛费用均按两件交费)。
2、报名要求:
2.1毕业设计作品参赛作者必须拥有作品的知识产权。
2.2请各参赛院校首先通过网络报名,填写参赛报名信息(见附件*)。
2.3参赛作品须提交电子展示版面。
■电子作品提交的要求:版面尺寸为A4,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使用jpg格式,CMYK色彩模式。作品内容包括毕业设计的中、英文名称;效果图、多角度设计图及设计说明等。参赛者可自行设计版面,并提交多张作品文件,以展示效果佳为准(切勿直接将展板文件缩小使用),可以压缩包形式发送。
作品命名格式为:“工艺美术-学校名-作者名-作品《作品名》-张数”。(如:“工艺美术-某某学校-李某某-作品《某某某某》-001”)
特别说明:在展板中不要出现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和所在院校名称。
2.4网络报名完成后,请各院校以“工艺美术-学校名”的格式命名和设立文件夹,每个学校建立一个文件夹,其下集中存储本院校每位作者的作品文件。然后发送至工艺美术类会务组邮箱gymsh2015@126.com(报名时间自本通知发布日起,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15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5参赛者必须填写参赛所需信息,举办方将对参赛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完整、不正确或不符合参赛要求的参赛材料,将视为无效或作废,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四、评审工作
1、评审标准
■创新是工艺美术的一贯追求,本活动体现多元化的设计理念,提倡个性化的设计。
■结合功用与材料,具有较高的艺术性、工艺性和应用性。
■具有较高水平的工艺技能,具有一定的工作量。
2、评审人员
评选活动由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和指导,工艺美术分指导委员会实施;评审委员会由国内大专院校教授和著名工艺美术专家组成。名单如下:
主任:林家阳
副主任:王敏(主持)、刘永福、付中承
委员:张美兰、李群英、刘力、芮顺淦、索昕煜、
唐利群、王联翔、王亚平、杨帆、张玉忠、周清
征集办公室成员:王彩芸、韦红霞、王丽
3、评审时间
2015年9月12日-13日左右
五、奖项设置
“优秀毕业设计奖”:工艺美术类应届毕业生优秀毕业设计奖设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预计设置金奖2-3名,银奖4-6名、铜奖8-10名、优秀奖20名左右。奖项设置根据递交数量、质量,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调整和分配。获奖作品的数量(含优秀奖在内)原则上不超过参赛作品总数的35%。
“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在获得“优秀毕业设计奖”金奖和银奖作品的指导教师中产生。
六、奖励办法
1、奖项公布:
金、银、铜奖将在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2015年年(长沙)年会期间公布。全部奖项将于年会结束后在教指委主办的“中国设计教育网”上公布。
2、奖励
2.1金、银、铜、优秀奖将由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签发获奖证书。
2.2获得金、银、铜奖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奖”:颁发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签发的获奖证书。
七、获奖作品展示
获奖作品将在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中国设计教育网上公布;金、银、铜奖作品将在今年十月(长沙)举行的教指委年会上发布。
八、 参赛费用
为保证评选质量和便于评选,所有参赛作品由大会统一打印,每件参赛作品需交纳200元人民币打印参展费和评审费,系列作品按两件收费,请务必在作品文件夹内提交汇款凭证或转账流水单扫描件,具体银行汇款账号如下:
开户名:广西固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竹溪大道支行
帐号:4500 1604 5720 5250 1988
联系电话: 0771 4212727联系人:韦老师(汇款事宜)
九、声明
1、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出版、发表、宣传的权利。
2、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拥有本次比赛规则的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承办单位: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电话:021 69977741,联系人:王老师(收集作品事宜)
0771 4212727,联系人:韦老师(汇款事宜)
会务组邮箱:gymsh2015@126.com